巴中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19 11:30信息来源:绩效科 【字体:  

市级各部门,各县(区)财政局,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财政和金融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财政厅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市财政局决定开展市级部门2022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各县(区)、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2021年政府预算,市级财政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及上级财政资金安排的财政支出。
  二、评价方式
  2022年绩效评价工作采取县(区)、市级部门(单位)自评和财政重点评价相结合方式进行。
  (一)单位自评。绩效自评全覆盖。各县(区)财政局,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财政和金融局,负责组织本级政府预算绩效自评。市级部门预算项目、财政专项、财政政策实施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实施的部门预算项目、财政专项及财政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市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并汇总本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二)重点评价。市财政局成立联合评价工作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市级5个财政政策支出、7个财政专项支出、86个部门整体支出进行重点绩效评价(附件1)。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巴万高速前期建设(ppp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三、评价指标体系
  (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项目决策、项目管理、目标完成和项目效果4个一级指标、7个二级指标及23个三级指标(附件2),另设产业类、基础设施类、民生类、行政运行类4个个性备选指标。评价组和被评部门(单位)在不改变一、二级指标的情况下,可结合项目特点完善三级指标。
  (二)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项目管理、采购管理、目标完成和项目效果4个一级指标及22个二级指标(附件3)。评价组和被评部门(单位)在不改变一、二级指标的情况下,可结合项目特点完善三级指标。
  (三)政策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财政政策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政策设计、政策执行和政策绩效3个一级指标及12个二级指标(附件4)。评价组和被评部门(单位)可根据评价对象的不同特点,在不改变一、二级指标的情况下,完善三级指标。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基础工作管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及项目支出绩效管理6个一级指标、23个二级指标及36个三级指标,另设绩效管理创新加分项和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扣分项(附件5)。评价组和被评部门(单位)可根据评价对象的不同特点,在不改变一、二级指标的情况下,完善三级指标。
  四、组织实施
  (一)前期准备阶段(4月15日前)
  市财政局以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资金量大等因素为导向,确定重点评价项目;以绩效目标、管理需求、关键问题和服务宗旨为导向,设定绩效评价指标;根据“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制定评价工作方案。
  (二)单位自评阶段(4月16日至5月15日)
  市级主管部门组织本部门及下属单位开展绩效自评,按照“项目单位提供资料清单”(附件9)收集整理资料,填写相关表册,参照绩效评价报告范本(附件6、7、8)形成汇总自评报告,于5月15日前送市财政局财政监督与绩效管理科备案,并在各部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
  (三)重点评价阶段(5月16日至8月31日)
  市财政局成立联合评价工作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重点评价工作。绩效评价人员要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进行客观公正评价,对照“指标体系”逐一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扣分项要说明扣分原因),做好绩效评价工作底稿,收集相关资料并整理成档。现场评价过程中,对2021年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在评价报告中单独说明。
  (四)报告撰写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
  各评价工作组对现场评价结果进行分析汇总后,参照绩效评价报告范本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在征求被评价单位意见并修改完善后,与相关资料一起于9月30日前提交市财政局财政监督与绩效管理科。市财政局财政监督与绩效管理科负责分析汇总,撰写市级绩效评价总体报告。
  (五)应用整改阶段(10月1日至次年)
  市财政局根据单位自评和财政重点评价情况梳理形成问题清单,“点对点”发出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要求及时限,各责任单位要对标对表逐一整改销号。市财政局将进一步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对项目结余和长期闲置的资金,财政收回重新安排;对绩效不高的项目,减少或暂停财政投入,逐步退出财政支持;对整体支出绩效不高的部门或单位,适当调减以后年度财政预算;发现违法违纪线索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单位)要积极落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管理理念,进一步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基础、完善制度体系、强化结果应用、严格考核监督,做深做实做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主动谋划、科学安排、统筹推进本县(区)、本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积极支持配合财政重点评价工作。
  (二)确保评价质量。绩效评价人员要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准确把握评价指标内涵,找准评价重点,拓展评价深度,有针对性地收集资料、实地踏勘、问卷访谈,确保评价实效。评价工作组要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要求,独立开展绩效评价,做到评价主体独立、评价标准独立、评价过程独立。市人大将全程跟踪督导,确保评价程序规范、评价报告严谨、评价结果客观。
  (三)严肃工作纪律。绩效评价人员要严守保密纪律,未经财政部门同意,不得对外公布评价情况;要严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存在违规违纪的要严格追责问责。

  附件:附件1-2021年绩效评价项目.xls
     附件2-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xls
     附件3-政府采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xls
     附件4-财政政策绩效评价指标体系.xlsx
     附件5-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xlsx
     附件6-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报告范本.doc
     附件7-财政政策绩效评价报告范本.doc
     附件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范本.doc
     附件9-现场评价项目单位提供资料清单.docx
     附件10-问题清单.xlsx




巴中市财政局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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