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财政局2020年度全面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公告

发布日期:2020-11-02 11:56信息来源:会计科 【字体:  

巴中市财政局

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

成绩合格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公告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公告》的要求,现将我市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考试成绩合格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核时间

20201131113

二、审核对象

(一)初级。参加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各科目成绩均为60分以上(含60分)的四川考区考生。

(二)中级。参加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所报科目成绩为60分以上(含60分)的,且以往年度未在我省参加报名资格审核的四川考区考生(以往年度已审核过的无需再审)。

三、审核注意事项

审核地点及咨询电话

地区

区县

 

 

巴中市本级

巴中市江北大道西段49号市财政局1008室

0827-5260176

0827-5255375

巴州区

巴州区江北大道东段113号618、616室

0827-5281091

0827-5556302

恩阳区

恩阳区置信社区舜联大厦十三楼1305室

0827-3368571

平昌县

平昌县新华街东段10号财政局506室

0827-6228151

南江县

南江县南江镇光雾山大道城庙段246号 220室

0827-8269160

通江县

通江县石牛大道403号红峰大厦13楼17号

0827-7236625

 

(二)审核内容

 1.初级: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证书(注:报考人员获得高中以上毕业证书的认定时点为2019年11月15日以前)或其他有效学历证明(含大专及以上学校在读证明);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2.中级:符合报名条件且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报名考生信息表(加盖单位公章)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四、其他事项

(一)成绩合格人员应在规定时间的工作日进行审核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核,造成无法正常办理证书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报名人员应当对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果提供虚假信息和证明材料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巴中市财政局                 

                           20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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