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结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2-01 11:21信息来源:监督绩效科 【字体: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在严竣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和来势汹汹的新冠肺炎疫情下,市财政局在省财政厅的关心支持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了坚实的财政保障。

一、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主要工作

2020年,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主要体现在“三个”认真和 “三个”进一步上。

(一)认真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坚持对新出台政策资金需求超过500万元、新出台部门发展类和社会发展类项目资金需求分别超过100万元和500万元的及延续政策、项目资金增幅超过30%以上的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或预算评审重点评估论证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统筹协调绩效评估和预算评审资源,做到成果共享评估或评审结果作为申报和安排预算的必备要件。2020年对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市级补助项目、望王山运动公园维修改造项目、巴中市网上中介超市建设费用等8个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调减预算资金488万元。

(二)认真开展事中绩效监控。坚持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双监控”基本支出以序时进度为参照,项目支出以项目实施进度或资金分配进度为参照常态化监控,对重要部门、重大政策、重点项目开展重点绩效监控。2020年11月,抽调区县财政局和市级单位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的财务人员42人与局内各科室工作人员一起组成20个工作组,对市级财政预算单位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及执行财经纪律、厉行节约、内控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对部分单位部分项目绩效目标进行纠偏,收回绩效不高的56个单位、232个项目资金2908万元,对排名后10%的单位,压减2021年度公用经费5%

(三)认真开展事后绩效评价。在市级财政预算部门自评“全覆盖”的基础上,财政局组织3个财政联合评价组及政府采购确定3家三方机构,对3个财政政策支出、5个财政专项支出、10个部门整体支出(其中由财政监督局与会计信息检查同步评价部门5个)、87个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进行重点评价,参评资金达6.73亿元,占市本级财政资金安排支出的34%。试点开展巴州区、恩阳区2个非扩权区政府预算绩效评价。评价情况分别报送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审议,并拟以市政府文件通报。

(四)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建设。以《巴中市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为全市预算绩效管理总纲领,进一步完善 “1+N”制度体系建设。出台了《巴中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财政监督与绩效管理科和预算科牵头,财政监督检查局和投资评审中心提供业务技术支撑,各支出管理科室具体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 “2+2+N”工作架构;和严把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三个关键节点,强化绩效目标引领、绩效结果应用两大支撑,注重绩效信息公开监管的“3+2+1”管控体系,全面有序推进“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控体系。

(五)进一步加强绩效目标引领。坚持绩效目标引领,年初预算时87个市级财政预算部门、2489个部门预算项目、37个财政政策及专项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申报、同步上会、同步批复、同步公示,年度执行期间196个追加项目同步规范编制绩效目标,同步报批报审。绩效目标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控、中期评估及结果评价全过程,既是预算编制的依据,也是执行监控和中期评估的依据,更是绩效评价的依据。未设置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未审核通过的,不得安排预算资金。绩效目标脱离职能职责、绩效目标缺失(模糊)不得进行预算申报,项目不得准予入库。

(六)进一步强化绩效结果应用。进一步强化绩效结果运用,一是根据2019年绩效评价结果收回绩效不高项目资金4210万元;二是根据上年绩效评价情况,通过绩效会审,2020年年初预算压减部门项目经费6441万元,2021年年初预算压减2020年绩效评价和中期评估排名后10%的单位项目经费5%;三是根据中期评估情况,收回预算执行较慢、绩效不高项目资金2908万元;四是将绩效结果作为对区县及市级部门综合目标考核重要指标,占比2%;五是逐步推进单位绩效管理作为组织人事部门选人用人的重要参考机制。

二、 主要经验和存在不足

通过多年的努力,我市创新管理方式,注重结果导向,硬化责任约束,预算绩效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完善“一套”绩效目标指标体系。在省财政厅制定的绩效目标申报表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新增了“责任主体、项目类别、项目期限、立项依据、项目概况、资金来源”等基本信息,健全了指标体系。将《绩效目标申报表》嵌入市级部门预算管理系统,确保市级部门在编报部门预算时同步编报绩效目标。  

二是开展绩效目标“二重”监控。常态化推进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双监控”。预算执行从资金下达、拨付到使用全程跟踪,绩效目标从项目立项、实施到实现程度全程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或调整绩效目标。

三是强化“第三方”绩效评价。通过政府采购(购买服务)确定综合实力较强的第三方机构,邀请行业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管理服务对象等参与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透明度、权威性、公信力。

四是坚持绩效目标与财政预算“四同步”。坚持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申报、同步上会、同步批复、同步公示。部门(单位)编报年初预算时同步编制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财政专项和政策支出由财政代编绩效目标,年度执行期间追加项目经费同步规范编制绩效目标,重大项目申报开展事前绩效评估。

我市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财政部、财政厅决策部署和现代财政治理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预算绩效理念尚未牢固树立。一些部门、单位对当前财政经济形势和现代财政治理体系认识不够、了解不深,长期受“重分配、轻管理,重使用、轻效益”思想影响,还不习惯 花钱问效、无效问责二是预算绩效管理基础还较薄弱。部分单位无专业预算绩效管理人员或管理人员业务水平不高,部分单位认为预算绩效管理是财政部门的事,“花钱不问效”,不注重预算绩效管理基础工作薄弱是预算绩效管理刚性约束不够。我市本级及所辖区县可用财力总量小,对上级财政依存度高,年初预算在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后,安排项目预算资金较少,项目预算与实际需求普遍存在较大缺口,绩效目标调整较大

三、 下一步工作打算和改进举措

(一)持续坚守“一个”原则。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管理原则,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和绩效管理、“花钱”和“办事”深度融合,全面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发挥财政资金更大效益,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二)持续完善“两个”体系。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不断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和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及具体操作办法,从方向和目标上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加以规划和指导,合理运用评价方式方法,不断拓展绩效评价范围,全面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基础工作。

(三)持续规范“三个”智库。尽快推进“专家学者库、中介机构库和监督指导库”的建设,加强对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指导,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行为,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四)持续推进“四项”工程。深入推进扩面增点、重点评价、质量提升和结果应用四项工程,不断拓展预算绩效管理的广度和深度,绩效评价从一般性项目向民生领域、扶贫领域和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转移,从项目支出向财政政策转移,在提质增量上下功夫,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更大实效。



巴中市财政局        

2021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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