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巴中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结果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深入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11月28日,巴中市财政局修订出台《巴中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结果应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办法遵循客观公正、科学高效、权责统一、奖优罚劣的原则,从问题整改、通报考核、公开公示、预算挂钩和监督问责五方面明确了预算绩效结果应用。
《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一起来看看吧~
《办法》出台的背景
为深入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和《巴中市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办法》全文共八章三十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职能职责、问题整改、通报考核、公开公示、预算挂钩、监督问责、附则。
第一章 总则。说明《办法》制定的目的和依据,明确预算绩效结果应用的原则和方式。
第二章 职能职责。明确绩效结果应用责任主体及各部门主要职责。
第三章 问题整改。明确绩效目标审核、绩效运行监控及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流程及要求。
第四章 通报考核。明确预算绩效管理通报考核要求,将绩效考核结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
第五章 公开公示。明确按巴中市市级预算绩效信息公开规程公开预算绩效管理相关信息。
第六章 预算挂钩。明确建立完善绩效结果与预算挂钩机制,将绩效结果应用到年初预算、调整预算等预算决策安排中。
第七章 监督问责。明确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单位)预算绩效负责,项目责任人对项目预算绩效负责,重大项目责任人实行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
第八章 附则。明确各县(区)、市级部门(单位)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规定《办法》的施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