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财政局压实“三类对象”组织监督责任

发布日期:2023-09-12 18:03信息来源:人教科 【字体:  
  近日,为贯彻落实《巴中市加强对“一把手”、关键岗位干部和年轻干部组织监督的实施方案(试行)》,市财政局印发《加强“三类重点群体”组织监督工作方案》,压实落细对“三类对象”的组织监督责任。
  一是建立对象清单定人。建立关键岗位干部、年轻干部人员清单,对资金管理、投资评审、政府采购、财务、组织人事等关键岗位干部及具体工作人员和35周岁及以下的年轻干部,结合职责分工、岗位变化等,实行台账式动态调整和全覆盖监督管理。
  二是建立谈话清单定时。建立谈话时间清单,明确采取“定期+不定期”模式,由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年初“攻心式”谈话1次、年中“一对一”提醒谈话1次;对年轻干部每半年集中谈话1次。结合工作实际,建立谈话台账,把谈心谈话、教育提醒等融入日常,做到经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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