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共巴中市委老干部局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说明

发布日期:2018-02-06 17:01 【字体:  

 

中共巴中市委老干部局2018年收支预算经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8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巴财预〔2018〕1号)于2018年1月19日批复,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五十二条之规定,现将本部门2018年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市委老干部局是市委主管全市老干部工作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老干部的各项方针及有关规定,对全市老干部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负责研究提出老干部工作有关政策的意见,上报市委、市政府决策;会同有关部门解决老干部和老干部遗孀工作的有关问题;指导离休干部和县处级以上退休干部的安置、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各种有益的活动,充分发挥老同志的政治优势和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统筹管理老干部工作业务经费;负责在重大节日期间做好老干部慰问工作;协调处理老干部丧事的有关工作,了解、反映老干部遗孀的有关情况;负责落实老干部离退休费和医药费工作;负责地厅级和县处级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完成市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8年,巴中市委老干部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省委十一届、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为党的事业增添正能量的价值取向,以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为重点,深入开展“我为脱贫攻坚出份力”等活动,切实加强离退休干部“两项建设”,完善和创新服务管理工作,不断提升老干部工作水平,持续推进老干部工作转型发展、科学发展。

二、部门概况

中共巴中市委老干部局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2018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10人,供给车辆1辆。有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表1)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587.70万元,比2017年增加22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7.70万元,占总收入100%。(表1-1)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587.70万元,比2017年增加227.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40万元,占总支出22.02%,项目支出458.30万元,占总支出77.98%。(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7.7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9.70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3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8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90万元。(表2)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87.70万元,比2017年增加227.7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日常公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运转类项目和发展类项目等方面支出。(表3)

(一)基本支出129.40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94.5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4.40万元,绩效工资9.90万元,津贴补贴19.6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3.2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70万元,奖金1.90万元,住房公积金7.90万元等。

2.日常公用支出34.90万元,其中:办公费9.80万元,差旅费6.00万元,邮电费2.30万元,工会经费1.40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8.00万元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30万元,其中:医疗费补助0.30万元。(表3-1)

(二)项目支出458.30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支出21.60万元,主要用于党建、依法治市、驻村第一书记、培训、会议、公务接待、机关物业管理及水电气、网络运行维护和资料印刷等支出;发展类项目支出436.70万元,主要用于老干部活动等项目工作支出。(表3-2)

(三)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本部门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10个重点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重点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资金432.2万元。

 

项目名称

财政拨款

项目总体目标

老干部活动经费

411.3万元

开展好一年一度的市级机关离退休干部国庆、重阳和元旦、春节慰问,把党的温暖送到每名老干部手中。组织市级机关离退休老干部开展好各类活动,不断丰富老干部的精神文化生活。

建国初期退休干部生活补助

4.8万元

按季足额发放建国初期退休干部生活补助

老干部特需经费

6万元

帮助解决好市级机关离退休干部特殊困难问题及做好生病走访慰问工作。

运输公司离退休干部生活补助费

4.8万元

每月足额发放运输公司离退休干部生活补助

离休干部体检费

3.8万元

组织市级机关离休干部体检,保障健康

市委离退休干部党工委工作经费

1.5万元

做好全市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指导工作,工作运转有序。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10万元,较2017年预算总额减少1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长0%。

(二)公务接待费2万元,较2017年预算减少33.3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人数及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长0%。(表3-3)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未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4)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未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5)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18年未预算政府采购支出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表6和表7)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定向保障类1辆、执法执勤类0辆、特种专业技术类0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0辆。未预算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政府采购预算表

      7.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预算表

市老干部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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