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建国会巴中市委员会2018年收支预算经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8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巴财预〔2018〕1号)于2018年1月19日批复,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五十二条之规定,现将本部门2018年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贯彻落实民进中央、省委及市委的决定(决议);代表民进巴中市委员会围绕中共巴中市委的中心工作,组织本会会员就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进行调查研究,多渠道、多形式向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建议及意见;做好市委会的思想、组织及作风建设,努力建设高素质参政党;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抓好机关制度建设及机关日常管理工作;代表市委会做好对外协调联络工作。
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一)、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民进十二大精神,继续推进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以读书沙龙、专题讲座、专题议政、“我身边的先进”宣讲等为载体,使学习活动接地气、入人心、有实效。(二)、紧紧围绕中共巴中市委中心工作参政议政,切实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自身界别特色优势,坚持以新作为巩固老阵地,在参与教育立法、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文化强国战略、巴文化继承与发扬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在顺势中开拓‘新领域’,围绕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经济转型、反腐倡廉等方面持续反映社情民意;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脱贫稳贫方面认真建真言、献良策。(三)、继续助推脱贫攻坚工作,推动社会服务工作取得新成效。继续推动巴中南通教育深度合作,实施“微公益”活动,开展送课下乡、送文化下乡、关爱留守学童等社会服务活动。
二、部门概况
中国民主建国会巴中市委员会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2018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5人。
三、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表1)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89.4万元,比2017年增加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4万元,占总收入100%。(表1-1)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89.4万元,比2017年增减少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4万元,占总支出69%,项目支出28万元,占总支出36%。(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1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万元。(表2)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9.4万元,比2017年增加5.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单位运转和党派考察调研学习及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支出。(表3)
(一)基本支出61.4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47.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7.5万元,津贴补贴14.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养老保险6.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4万元,奖金1.5万元,住房公积金4万元等。
2.日常公用支出14万元,其中:办公费2万元,差旅费3万元,邮电费1万元,工会经费0.7万元,福利费0.5万元,公务员交通补贴3.8万元。(表3-1)
(二)项目支出28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党建、依法治市、驻村第一书记、培训、公务接待、机关物业管理及水电气、网络运行维护和资料印刷等支出;发展类项目支出22万元,主要用于党派考察调研学习及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支出。(表3-2)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绩效情况说明。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本部门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1个重点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重点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22万元。
项目名称 | 财政拨款(万元) | 项目总体目标 |
民主党派考察调研及基层组织建设等经费 | 22 | 民主党派开展学习考察,调研视察,基层组织建设等 |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0.5万元,较2017年预算总额减少0.5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长0%。
(二)公务接待费0.5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长减少50%,主要原因是压缩一般性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长0%。(表3-3)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未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4)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未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5)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18年未预算政府采购支出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表6和表7)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定向保障类0辆、执法执勤类0辆、特种专业技术类0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7.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