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审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说明

发布日期:2017-02-13 17:01 【字体:  


 

    巴中市审计局2017年收支预算经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巴财预(〔2017〕4号)于2017年1月26日批复,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五十二条之规定,现将本部门2017年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草拟我市地方性审计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监督县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对全市性重大投资项目、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重要专项资金及国家、省、市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对直接审计、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并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负责对市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负责向市政府提出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负责直接审计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县(区)人民政府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各项使用情况等,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按规定对承担县(处)级领导干部及依法对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承担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与县(区)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县(区)级审计机关,依法领导、指导和监督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县(区)级审计机关负责人。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交流活动。组织开展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负责全市审计信息系统建设。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
    1.持续开展稳增长政策措施跟踪审计。以促进政策落实到位、不断完善、发挥实效为目标,着力推动项目落地、资金保障、简政放权、政策落实、风险防控,紧密结合市第四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和实现路径,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部门单位的实际情况,持续跟踪审计重大政策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发挥审计的保障作用。
    2.加强民生惠农专项资金和项目审计。根据审计署统一部署,对部分县(区)财政扶贫资金专项开展审计调,促进党委、政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落好地。组织实施好2016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完成全市医疗保险资金审计。将年度审计项目与专项治理有效衔接,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情况、“三公”经费管理使用等纳入审计内容,促进中央、省、市各项规定执行到位。
    3.加大财政管理审计力度。加强对财政资金的“全口径、全过程、全方位”审计监督,关注财政资金存量和增量以及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以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为导向,探索建立总决算草案审计和部门决算草案审签制度,进一步履行好对公共资金的审计监督职责。加强对县级财政的审计监督,通过县级财政运行专项审计调查,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县域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4.加强企业和金融审计。对巴中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促进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促进国有企业更好地为全市跨越发展服务。申请省厅授权对平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维护地方金融安全,促进金融企业更好的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5.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围绕审计全覆盖要求,不断深化经济责任审计,促进审计结果的运用。按照省审计厅授权和市委组织部的委托,对5个市级重点部门和2个驻外机构的领导干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对1个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同步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授权县(区)审计局对本区域内的部分市管干部实施审计;探索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6.进一步深化政府投资审计。继续探索建立分层管理、分类审计的组织模式,初步形成以国家审计为主导、内部审计为基础、社会审计为补充的政府投资审计监督体系。通过部门申报、调查摸底、选择重点的方式,强化投资项目计划管理;坚持问题导向,加大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力度;加强重大项目跟踪审计,对恩阳机场、市体育中心、南环线等重点项目进行跟踪审计,促进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
    7.全面推进完善审计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省委、省政府贯彻实施方案精神,有序推进审计全覆盖,加强对县区审计机关的领导,全力搞好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加强队伍思想作风建设,进一步完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促进审计制度改革在我市的全面开展。
    二、部门概况
    市审计局设办公室、法制科、人事教育科、综合与计划管理科、电子数据审计科、财政审计科、企业与金融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社保审计科、农业审计科、信息中心、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分局、经济责任审计分局、投资中心、经开区审计分局。2017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52人,供给车辆3辆。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经开区审计分局),系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预算总额1039.50万元,比2016年增加36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39.50万元。
    支出预算总额1039.50万元,比2016年增加367万元,其中:
    (一)人员支出451.8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80.20万元,津贴补贴(绩效工资)159.70万元,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支出70万元,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支出29.70万元,奖金10.10万元。
    (二)日常公用支出141.70万元。其中:办公费43.20万元,差旅费5.50万元,邮电费10.50万元,劳务费8万元,工会经费7万元,福利费5.30万元,公务交通补贴27.30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90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60万元。其中:医疗费0.50万元,住房公积金42.10万元。
    (四)项目支出403.40万元。其中:常规性项目支出173.40万元,主要用于党建、依法治市、培训、公务接待、机关物业管理及水电气、办公用房维护和资料印刷等支出;发展类项目支出230万元,主要用于审计项目经费。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14.80万元,较2016年预算总额减少5.20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2016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6.80万元。较2016年预算减少0.8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较2016年预算减少4万元,下降33.33%,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成果的体现。
    五、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54.8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桌椅、计算机、服务器等设施设备;经开区审计分局购买社会公共服务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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