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共巴中市委巡察办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说明

发布日期:2017-02-13 17:04 【字体:  

 

    中共巴中市委巡察办2017年收支预算经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巴财预(〔2017〕4号)于2017年1月26日批复,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五十二条之规定,现将本部门2017年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基本情况
    1、主要职责
    市委巡察办主要负责市委巡察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查督办、制度建设、信息反馈等工作及办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市委巡察组负责贯彻落实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算和部署,根据巡察工作计划开展巡察。对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两个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违反“六大纪律”及市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并对巡察组干部进行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
    2、机构情况
    市委巡察机构于2016年6月30日挂牌成立,设1办3组。巡察办为市委工作部门,设在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市委巡视工作联络办公室合署办公。
    巡察办设正县级主任1名,副县级副主任1名,科级领导2名;巡察组设正县级组长3名,副县级副组长3名,科级领导6名。
    巡察办、巡察组共核定行政编制16名,机关工勤1名。
    3、人员情况
    市委巡察办现有在职职工1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正县级领导2人,副县级领导6人,副科级干部3人,科员1人。
    4、2017年重点工作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委关于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随“三个根本”、紧盯“三大问题”、紧扣“六大纪律”,以坚实的担当、创新的思路、务实的举措、扎实的作风全力推进巡察工作,坚持市县统筹同步,充分发挥从严治党利剑作用,着力巩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助推“五彩巴中”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部门概况
    市委巡察办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2017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12人。
    三、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预算总额315.9万元,比2016 年增加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15.9万元。
    支出预算总额315.9万元,比2016 年增加8万元,其中:
    (一)人员支出厅119.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48.6万元,津贴补贴(绩效工资)39.8万元,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支出18.5万元,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支出8.5万元,奖金4.1万元等。
    (二)日常公用支出44.9万元,其中:办公费11.8万元,差旅费11万元,邮电费1万元,工会经费1.8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2.9万元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2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11.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万元等。
    (四)项目支出140万元,实行专项核算,专项管理、使用。其中:常规性项目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党建、依法治市、培训、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机关物业管理及水电气、办公用房维护和资料印刷等支出;发展类项目支出120万元,主要用于巡察专用设备购置、巡察专项工作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无预算。
    五、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巡察专用设备4批约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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