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巴中市财政局2017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的说明

发布日期:2018-10-12 16:14 【字体:  

  巴中市财政局《2017年部门决算》经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巴财预(〔2018〕27号)于2017年9月25日批复,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市财政局主要承担拟定全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财政收支管理,组织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管理全市会计工作,指导和推动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国有资产等职能。

2017年,全市财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财政厅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建设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奋力走出秦巴山区脱贫攻坚绿色发展新路子”的决策部署,注重育财源、转方式、防风险、提绩效,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53亿元,同口径增长8.8%。其中:市级收入10.7亿元,增长0.6%;区县收入34.83亿元,增长11.6%。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281.48亿元,增长5.1%。

(一)综合施策,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灵活运用“政策调控、财政支持、产业培育、向上争取”等手段,促进经济增长。一是稳增长措施全面落实。全市安排新增政府债券资金28.11亿元、置换债券资金61.37亿元、盘活存量资金 1.2亿元,保障重大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资金,促进项目加快落地建设;安排招商引资等重大活动经费1.4亿元,全市新引进项目271个,全年在建项目到位资金534.5亿元,市财政参与成功引进深圳特穗电子芯片来料加工项目顺利投产;安排7447万元,鼓励房产去库存56万平方米;落实取消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企业累计减负7000万元;落实企业所得税、小微企业增值税等优惠政策,累计减免2.06亿元,政策受惠面达100%。二是支持发展方式持续转变。改革资金使用方式,将过去直接奖补工业、农业等项目及企业的财政资金,由无偿变有偿,形成以引导基金、财政贴息、以奖代补等间接方式为主的财政支持发展机制,引导撬动金融信贷和社会资本支持发展。整合各类发展基金,市级注资9.42亿元,撬动银行资本28.26亿元。三是产业财源基础不断夯实。全市投入9000万元,重点培育食品饮料、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等四大成长型产业;投入4.72亿元,支持现代农业、林业、畜牧业产业化园区建设,引导特色种养、巴药、农旅休闲等产业发展;兑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惠民资金3.45亿元,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筹集1.7亿元,促进文化旅游、金融中介产业加快发展。四是向上争取政策实现增量。建立与省财政厅定期工作汇报对接机制,争取建设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特殊政策支持,全年到位转移支付资金206.5亿元,新增债券资金增加10.79亿元。

二、创新机制,加快重大项目建设。创新财政支持项目建设手段,发挥市场作用缓解财政压力。一是国有资本融资功能充分发挥。与市国资委代市政府拟定《关于加快政府投融资公司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清理经营性资产、闲置土地和闲散资金,依法依规注入市级投融资公司,实现市场融资35亿元,市级投融资公司正逐步成为全市交通、水利、城镇等重大项目建设的投资主体、融资载体、实施和承债主体。二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广泛运用。全市经省审核入库项目60个,总投资664.16亿元,已落地实施23个,累计完成投资额约33亿元。入选四川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7个,居全省第一。引入四川省PPP 投资引导基金参与建设项目3个。获财政部PPP示范项目激励奖补资金1600万元、省综合补助1317万元。三是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加快。全市投入15亿元,支持高速公路、机场、国省干线、农村公路、旅游线路建设,新建和改造县乡道路、建成通村硬化路1684公里。筹集3.4亿元,支持红鱼洞、黄石盘等大中型水库建设。安排15亿元,重点支持“四级”城镇规划、恩阳机场、巴城环线和市政设施建设。市级筹集7亿元,用于征地拆迁补偿和安置还房建设;安排1000万元,支持开展“五创联动”,成功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全国森林城市;安排3.5亿元,实施空气、污水、土壤污染治理“三大战役”,全力保障河长制工作落实。

三、整合资金,助推群众脱贫奔康。坚持以脱贫攻坚为统揽,各项财政扶贫政策全面落实落地。一是全力保障扶贫投入。市级挤出财力2.3亿元,全市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6.9亿元,集中支持脱贫攻坚,全市财政扶贫专项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达到31.3%,有力保障了23个专项扶贫方案资金需求。二是改善农村生活条件。全市到位33.17亿元,支持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筹资3.8亿元,支持完成地质灾害搬迁2500户。投入3.38亿元,支持改造农村危旧房21483户。拨付1.19亿元,支持建成高标准农田22.72万亩。筹集1.53亿元,帮助精准扶贫对象代缴医疗保险、免费体检、救助医疗费用和疾病筛查、慢性病治疗,支持贫困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村医能力提升培训。三是提高扶贫基金效益。“四项扶贫基金”总规模达7.7亿元,发放扶贫小额信贷17.9亿元、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2.1亿元、惠及24.1万贫困人口,发放卫生和教育救助基金1770万元、共救助1.86万贫困人口。成功举办全省四项扶贫基金培训现场会,并获得省级四项扶贫基金激励资金10805万元。四是拓宽贫困人口增收渠道。全市安排3300万元,支持33个贫困村及专合社开展资产收益扶贫试点、20个村开展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发展试点,贫困户、一般农户均实现持股分红增收。

四、加大投入,促进民生事业进步。一是大力实施民生工程。足额预算本级承担的民生资金,全市民生投入199.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2.8%,其中,拨付省“十项民生工程及20件民生大事”资金112.58亿元。二是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全市落实6.48亿元,兑现“三免一补”、贫困学生资助、营养改善计划等政策。全市筹集3.48亿元,改造薄弱学校143所,支持新建农村校舍22.4 万平方米,开工建设城区学校7所、城区公办幼儿园7所、教师周转房1347套;市级筹资2405万元,升级改造高考监控系统,完成市级学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迎检工作。三是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争取国家科技项目47项、资金2000万元,支持完成《巴中市“双创”中心发展规划》编制。发放返乡创业人员补贴奖励资金258万元,全市回引返乡创业农民工及企业家创办各类经营实体808个,带动就业4100余人。四是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全市投入1.13亿元,支持四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成功举办第五届巴人文化艺术节、“百馆联动”活动,启动米仓道申遗研究及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全市安排1438万元,支持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五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制度,全市五项基金参保573.51万人次,增加17.53万人次,实现社保基金收入73.98亿元,较上年增长18.99%;社保基金支出67.01亿元,增长13.68%;累计结余社保基金53.73亿元,增长14.91%。六是支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全市投入4.2亿元,落实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和“十免四补”医疗卫生政策,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能力建设,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重大传染疾病和地方病防治。七是扶持养老服务产业。全市投入6400万元,新增养老服务机构床位1800 张、建设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51个。八是加大困难救助力度。稳步提高困难群体社会救助标准、扩大救助范围。全市投入8.18亿元,用于城乡低保补助、城乡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和孤儿基本生活、重度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九是解决群众住居困难。统筹中央、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9.98亿元、政府融资贷款9.5亿元,以及地方政府债券和市区县安排3.36亿元,支持16350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十是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市级筹集1.08亿元,支持构建公共安全体系,加快“平安巴中”建设,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保障安全监管设备购置,加强食品、药品质量检测能力建设,支持基层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

五、依法理财,实现规范高效管理。坚持防风险促发展并举,加强法治财政建设。一是深化预算制度改革。着力改变以借新债还旧债促发展的传统做法,及时代市政府拟定《关于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机制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通知》,建立了项目投资规模和融资偿债能力相协调的决策机制、借债主体与偿债主体相统一的实施机制、项目实施权责利相一致的监管机制;坚持“一项目一专班一方案”,按时完成政府性债务清理整改工作,全面厘清历年所欠政府性债务;及时撤销34个财政专户(市级8个),有序归垫国库库款,我市在全省库款余额有关考核中位于前列;扩大公务卡结算使用范围,市级公务卡刷卡消费同比增长20.74%;盘活存量资金,市级统一收回并重新安排上年结转结余资金9.7亿元;完成65个市级部门72个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我市在省政府财政绩效评价工作考核中名列第一;依法公开65项行政权力清单,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二是强化收支预算管理。加强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监管,用好信息共享平台,严格实行依法征收,全市税收和非税收入同口径分别增长15.6%、1.8%。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出台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规定的通知,“三公经费”同比继续下降;财政“八项支出”同比增长16%,增速高于去年同期5.8个百分点。三是加强财政基础管理。提高会计管理水平,全面实行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完成全市2036个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出台《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四是严格财政监督检查。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管,全市财政评审项目投资180.5亿元,审减22.5亿元;实现政府采购金额178.63亿元,节约资金6.33亿元。开展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夏季集中攻势”专项检查,持续开展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私设“小金库”等专项整治,督促整改资金1.99 亿元。

六、强基固本,提升服务群众能力。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党建工作全面加强。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机关党组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市系列重要会议精神。机关70名干部适时深入对口帮扶村和贫困户谋划发展、指导生产,协调特色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个,落实项目资金270万元。开展“春耕助农”和“暖冬”行动,先后为30余户贫困户送春耕农用物资,慰问特困农户和困难留守儿童60余户,两次到市儿童福利院看望慰问孤残儿童。二是决策监督体系更加健全。严格实行党组“集体决策、分工负责”制,对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市级相关部门、分管领导、科室“集体会商”,相关政策依据、合法性认证必须 “规范齐全”,有效防范财政资金分配、拨付和监管过程中的廉洁风险。三是反腐倡廉工作扎实推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逐层逐级签订“4+X”责任书35份,分解落实工作任务54项,开展2次专项督查,发出党风廉政建设提醒函6份。认真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确定各级次风险点岗位32个,完成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编制。加强廉洁纪律宣传,编印《财苑庭语•月读润廉》10期,组织参观化成廉政教育展览,集中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强化执纪问责,全面开展财政“微腐败”治理,配合核查市纪委交办件3件,诫勉谈话4人次,警示约谈20人次,督促开展谈话提醒60余人次,通报涉农资金监管典型案件21件,形成正风肃纪、惩贪治腐的高压态势,确保财政干部和财政资金安全。

二、部门概况

巴中市财政局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2017年单位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112人,公务用车辆 2台,巴中市财政局及下属单位共9个。巴中市财政局、巴中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巴中市财政监督局、巴中市财政票管中心、巴中市财政科学研究所、巴中市财政信息中心、巴中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巴中市会计考度培训中心、巴中市财政物资罚没中心。其中:独立编制预算单位6个(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三、2017年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收入总额2491.0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477.84万元,占99.47%;事业收入13.21.00万元,占0.53%。其中财政局机关1719.17万元、国库支付中心229.32万元、财政评审中心246.17万元、财政监督局109.83万元、财政票管中心97.36万元、会计考试中心89.20万元。

 2017年支出合计2479.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2.79万元,占58.18%;项目支出1024.01万元,占41.29%;经营支出13万元, 占0.53%。其中财政局机关1653.35万元、国库支付中心224.73万元、财政评审中心321.84万元、财政监督局109.83万元、财政票管中心97.11万元、会计考试中心72.94万元。

(一)人员支出1121.9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65.63万元,津贴补贴(绩效工资) 272.48万元,各类保险单位缴费支出197.40万元,奖金264.5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1.91万元等。

(二)日常公用支出1087.58万元,其中:公业务费707.27万元,劳务费69.25万元,公务交通费58.38万元,工会经费14.55万元,褔利费21.85万元、培训费17.88,委托业务费198.40万元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7.8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万元,住房公积金82.90万元等。

(四)项目支出1024.01万元,实行专项核算,专项管理、专项使用。主要用于党建、依法治市、培训、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机关物业管理及水电气、办公用房维护和资料印刷等支出、招商引资、对外合作、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专项工作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79.80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6.94万元,减少3.39%。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66.8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7%。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66.8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62.02万元,占87.64%;教育支出17.87万元,占0.7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49万元,占6.38%;医疗卫生支出50.00万元,占2.02%;城乡社区支出2.00万元,占0.08%;住房保障支出77.40万元,占3.1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司法:行政运行2017年决算数为867.90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7年决算数为641.76万元,完成预算66.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部分项目支出未在当年完成支出;财政国库业务2017年决算数为30.00万元:财政监察2017年决算数为4.00万,完成预算100%:财政委托业务支出45.00万元,完成预算100%:事业运行2017年决算数289.98万元,完成预算数95%;其他财政事务支出2017年度决算数为283.37万元,完成预算87.48%:住房保障支出77.40万元,完成预算100%。

2. 教育支出2017年决算数17.87万元,完成预算数89.35%: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49万元,完成预算数100%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5. 农林水支出2.00万元,完成预算100%

6. 住房保障支出77.40万元,完成预算10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62.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21.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抚恤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01.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总额 17.10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为0元,批次为0,人次为0.

(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67 万元,较2016年经费减少73%,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单位车辆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财政业务交流、财政项目工作检查、下乡扶贫指导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4.43万元。比上年减少30%,由于接待业务减少。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512人,具体内容包括:内控监督检查接待5660元,养老服务专题调研接待2500元,,财政业务检查接待18451元等。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车辆减少、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以及加强勤俭节约。

七、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 41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电脑13台、打印机4台、空调11台、复印机1台、信息中心软件1套、办公家具2批次等设备设施购买。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0万元,因12月底才到账所以未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巴中市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6.75万元,比2016年减少9.15万元,减少1.39%。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巴中市财政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编制网络运行维护费绩效自评报告,涉及财政资金77万元。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5分。存在的问题:一是对绩效管理认识不足,缺乏完整的绩效管理体系,停留在绩效考评阶段;二是绩效管理与工作目标脱节,单位绩效目标没有逐层分解,而是根据各自的工作内容提出的,即是自下而上的申报,而不是自上而下的分解,有脱节情况;三是绩效指标设置不科学,单位绩效考评机制属于一种非参与性的评价制度,各科室被动地接受任务、目标模糊、责任不明确,工作完成后由上级采用有限的指标和主观印象对下属进行评价与考核,偏差较大,无法激发员工的积极性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开展工作分析,设定可行的绩效目标,增强绩效考评的可操作性,二是做好绩效面谈工作、建立健全绩效反馈机制,三是创新绩效激励体系,加强绩效压力,迅速而广泛地应用绩效成绩。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1、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编制网络运行维护费绩效自评报告,涉及财政资金77万元。

2、存在的问题:一是资金预算缺口大,无法实现应;二是项目经费较低,不足工作经费开支。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做好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增加财政预算投入;二是进一步。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

6.教育支出进修及培训费:指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指财政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抚恤死亡抚恤: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经费。

1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川省巴中市财政局(汇总).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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