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司法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17-09-30 17:00 【字体: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市司法局承担着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指导各区、县、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和法学教育工作;指导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外商投诉和刑满释放人员、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以及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对初任法官、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并授予其任职资格;对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等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重普法抓机制,法治建设稳步推进有效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组织编印了《巴中市农村法律服务手册》100万册,依托报刊、广播、电视台等创办“法治周刊”“法治纪实”“法庭内外”等法治专栏20余个,制作刊播法治专题节目300余期;开展“法律七进·法治微电影”征集、评选、展播活动,共集中展播法治微电影12部。

    强服务保民生,法律服务惠及百姓为各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外来企业提供法律意见(建议)2000余条,共办理各类法律事务8000件次;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460件,接待来电来访33647余人次,建成9个规范化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共办理各类公证14856件;共办理司法鉴定862件。

    强措施抓帮扶,精准扶贫成效明显。积极协调市、县(区)水利、电力、交通、卫生等部门,加大项目资金投入力度,建成规范化、标准化村卫生室1个,配齐相关硬件设施;建成300平米的村文化活动中心;完成人畜饮水项目工程实施,解决全村245户安全饮水问题;启动实施了7千米渠堰整治工程项目;改造升级4.9千米农村电网;改建农村道路2千米,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开展法治赶场、送法下乡活动1200余场次,培育贫困村“法律明白”9000余名,发放法治扶贫便民服务卡15万余张,为贫困村、贫困户免费办理法律事务1.5万余件。

    强基础提能力,调解职能充分发挥。以开展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等级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能手评定为抓手共评定省级五星级调委会2个、首席调解员4名、调解能手6名,评定市级4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24个,一级调解员17个。加大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300余场次,培训8000余人次。全市共调解矛盾纠纷2.5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7%以上。市、县(区)医患纠纷调解中心规范运行,共接受医疗纠纷咨询1200余人次,成功调处化解医疗纠纷100余起,调处成功率和协议履约率均达100%。

    强管教抓帮扶,特殊人群管控有力。全市开展社会调查485件次新接收社区服刑人员706人,解除矫正782人,撤销缓刑收监11人,撤销假释1人,撤销暂予监外执行收监2人,警告45人,治安处罚3人,目前在矫926人,无脱管、漏管现象,再犯罪率控制在0.2%以下。全年共接收刑满释放人员1545名,其中监狱释放524名、看守所释放239名、解除社区矫正782名,重点人员衔接率达100%,帮教率达98%,安置率达92%,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2%以下。

    强管理促规范,基层基础不断夯实。依托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6个法律服务专区,依托乡镇政务服务大厅设立198个法律服务点;全年共受理办结行政审批事项108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达100%。为外来企业提供法律意见书300份,参与处理各类纠纷案件400余件次对全市6个公证处、19名公证员,16家律师事务所和148名执业律师、30名援助律师进行了年度考核检查,共查处律师投诉3件、公证投诉1件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投诉3件。

    抓班子带队伍,党的建设全面加强。招录17名司法助理员,7名参公管理人员;全市新增执业律师20名;新考录80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全部充实到乡镇法律服务所。

二、部门概况

巴中市司法局下属1个其他事业单位(市法律援助中心),1个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市公证处),2个行业协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和律师协会)。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巴中市司法局本年收入合计781.79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2016年巴中市司法局本年支出合计763.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6.55万元,占76%;项目支出186.74万元,占24%;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巴中市司法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295.79

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3.28万元,增长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巴中市司法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3.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8.51万元,增长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巴中市司法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3.5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627.69万元,占83%;教育支出10万元,占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94万元,占9%;医疗卫生支出17.93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30.96万元,占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司法:行政运行2016年决算数为450.95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6年决算数为128.74万元,完成预算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部分政府采购设备未采购完毕;基层司法业务2016年决算数为11万元,完成预算100%;法律援助2016年决算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司法统一考试2016年决算数为1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司法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支出进修及培训支出:培训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2016年决算数为2.43万元元,完成预算100%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016年决算数为47.3万元,完成预算100%;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6年决算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抚恤死亡抚恤2016年决算数为15.71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2016年决算数为17.93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16年决算数为30.9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巴中市司法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0.9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3.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87.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巴中市司法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5.44万元,完成预算9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2.18万元,完成预算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6万元,完成预算82%。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5.64万元,下降1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1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42万元,下降57%。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批次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2.18万元,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26万元,15%。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巴中市司法局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18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车和一般公务用车的日常运行支出。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1辆。

一般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1万元,主要保障机关一般公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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