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旅游局关于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的说明

发布日期:2017-09-30 16:55 【字体:  


    市旅游局2016年部门决算经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6部门决算通知》(巴财预﹝201735)于20179月15日批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及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巴财201714)要求,现将本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贯彻执行旅游产业发展的地方标准和行业规范。

    2、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旅游专项规划、旅游跨区域规划和年度计划,评审县(区)旅游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对全市旅游规划实施进行监督管理。

    3、参与指导旅游资源的开发、重大旅游项目规划建设、旅游安全、旅游应急救援、旅游环境综合治理、假日旅游、经色旅游、乡村旅游等工作。

    4、制订全市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巴中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指导涉外旅游和港澳台旅游工作。

    5、负责全市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参与监督管理旅游市场秩序、旅游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旅游投诉处理、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6、负责旅行社设立、旅行社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旅行社自组境外旅游团队旅游签证和旅游从业资格的审查和申报。

    7、推进旅游体制和机制改革工作,指导重点旅游企业发展、旅游新业态的规划以及项目、招商引资工作。

    8、监测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信息化建设、旅游统计和行业信息发布工作。

    9、制订并组织实施旅游人才规划,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

    10、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旅游行业行政审批事项。

    (二)2016年主要工作

    2016年以来,全市旅游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和建设“国际森林康养与生态旅游目的地”目标,坚持把旅游业作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和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全年共接待游客2171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66.73亿元,同比增长27.9%、27.56%,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

 (一)始终坚持规划指引,明确发展路径。按照全域规划、全域旅游、全域景区的思路,聘请省内外专家团队高水准编制《平昌县旅游发展规划》《南江光雾山旅游区整合提升发展规划》《恩阳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全市旅游业发展战略策划》,规划引领全市景区建设、旅游资源开发,科学合理定位全市旅游发展格局,拓展旅游发挥空间。

(二)全力做好项目招引,打造优势项目。全市达成投资意向协议55个,计划投资172.92亿元;签定正式协议37个,计划投资120.82亿元,到位资金27.66亿元。一是实施市级重点旅游项目27个,总投资253.3 亿元,年度计划投资77.6亿元;13个新开工项目完成投资24.1亿元,续建项目完成投资42.9亿元。二是包装储备重点项目28个,总投资225.9亿元,其中光雾山、空山、恩阳古镇、莲花山、佛头山、天马山等7个项目入选国家旅游局《2016年全国旅游优选项目名录》,并纳入国家发改委项目库;南江光雾山滑雪场、光雾山旅游综合开发、恩阳万寿养生谷、恩阳古镇旅游开发、白衣古镇旅游开发、皇家山康养旅游度假区、梨园南坝乡村旅游开发、空山天盆自驾游等8个项目进入《四川“8+30+100”优选旅游招商项目》。三是建立巴中市旅游产业发展基金项目库,储备项目63个,总投资65.6亿元。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1382万元,争取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630万元。会同市发改委申报2016年第二批专项建设基金旅游项目8个,总投资39.76亿元,巴中九寨山彩色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确定为支持项目,国开行支持资金4000万元。

(三)创新发展乡村旅游,做好乡村品牌。乡村旅游实现了革命性突破,走出了一条“旅游+”的发展新路。一是以景区打造为重点,提升乡村旅游承载力。依托驷马水乡景区、五木南天门景区、灵山巴灵台景区等景区建成了一批省级乡村旅游示范乡镇、村;二是以特色产业为纽带,提升乡村旅游支撑力。形成驷马—五木—灵山—元山、驷马—白衣—双滩—喜神—牛角坑等多条现代农业休闲观光旅游带;三是以主体文化为内核,提升乡村旅游生命力。乡村旅游中融入红色文化、巴人文化、亲水休闲、养生康养等内涵,对驷马水乡、三十二道梁、鹦歌嘴葡萄庄园等特色乡村旅游景点进行了提质升档。四是以农民增收为根本,提升乡村旅游吸引力。开展“乡村民宿服务”培训、设计创新以土特产品为主的旅游产品,成功打造了正直大酥肉、镇龙罐罐汤、白衣全鱼宴等特色农家餐饮品牌,推出了白酒、茶叶、豆瓣、土鸡等一系特色旅游商品。“2016中国旅游商品大赛四川赛区预赛”中,恩阳区叶雕、通江县余氏竹编2件作品获得银奖,南江县光雾山红叶徽章、通江县亮雪剪纸、平昌县刘伯坚纪念徽章3件作品获得铜奖。

(四)优化旅游发展环境,提升旅游品质。大力推进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以建促发展,以创强品牌。一是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以第七届自驾游交易博览会为契机,对全市景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景区步游道、环山车行道、骑游道旅游厕所、生态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新建诺水河水、南天门、七彩农业等一批自驾车营地。二是加快信息化建设。重点完善全市旅游信息平台交易功能,旅游政务网站新增旅游咨询、投诉处理等服务功能,实现景区监控、门禁、停车场系统全面接入省应急平台,在全市全面推进智慧旅游建设。三是旅游品牌进一步丰富。全年新创建成功南龛、恩阳古镇、空山天盆、化湖清风、云顶茶乡、南天门、三十二梁等7个国家4A级旅游景区;光雾山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进入全面建设阶段;空山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已通过省级资源评审;巴中市被授予全国自驾游目的地试点城市。

(五)扎实开展旅游扶贫,产业带动增收。规划总投资18.841亿元,完成投资19.1335亿元,占投资总额101.55%。一平昌、通江县创建旅游扶贫示范区,通江县民胜镇方山村等33个村创建为旅游扶贫示范村,方山休闲农庄等208个民宿户创建民宿达标户。二是巴州区清江镇等5个乡镇创建为省级乡村旅游特色乡镇,巴州区清江镇巾字村等10个村创建为省级乡村旅游精品村寨,七彩世界天鹅湖等40家单位创建为特色业态经营点。三是挖掘扶贫典型,通江县空山天盆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被评为全国“合作社+农户”旅游扶贫示范项目;通江县健森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熊纯华被评为全国“能人带户”旅游扶贫示范项目。四是协助省旅发委筹办全省旅游扶贫培训会,全省21个市州旅游局局长、88个贫困县分管旅游副县长及旅游局局长、全省四大扶贫中心负责人和专家共计500余人在巴昌参加会议,进一步探索旅游扶贫的新路子。

    (六)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优化发展环境。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引导党员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培养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心,优化全市旅游业发展软环境。一是完善全市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制度,将国内旅行社设立审批和讲解人员资格认定2项行政审批事项纳入巴中市智慧政务服务平台。二是深入贯彻《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全面实施“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单”和旅游经营者“黑名单”制度,将旅游市场日常监管查处情况依法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通过《巴中日报》、《巴中电视台》等平台,开展文明旅游正面引导和反面典型曝光;强化旅游行业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旅游行业志愿者和文明劝导员40余人次,开展文明旅游引导活动10余次。三是印发《2016年全市依法治旅规范市场工作要点》,构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全年依法处理旅行社低价组团事件1起,直接受理旅游投诉2起,成功调解办结2起,办结人民网网民留言类投诉1起。四是深入推动全市旅游标准化工作进一步向规范化和品牌化方向发展,重点推进旅游“厕所革命”按标准实施。五是全面加强旅游业安全生产监管,督促重点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等涉旅企业强化责任落实、制度建设和安全管理,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责任;强化行业应急管理,全年督促指导涉旅企业开展应急演练10余次。六是按照“分层次、分类别、全方位、全覆盖”的要求,通过专题培训、网络培训、考察学习、经验交流等旅游人才培训途径,开展旅游从业人员培训20余次,培训人数8000余人次。

    (七)强化节庆宣传推介,树立品牌形象。坚持多渠道、广覆盖宣传,强化活动营销、事件营销。一是举办第七届四川省国际自驾游交易博览会暨第十四届中国光雾山红叶节,成功吸引境外嘉宾120余人、国内外媒体记者200余人现场报道,会议期间共签约项目28个、投资总额95.1亿元,全面展示了巴中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形象,极有力促进巴中对外开放合作。二是创新举办节庆活动,第七届四川乡村文化旅游节(春季、夏季版)分会场活动“5.19”国家旅游日巴中分会场活动、首届中国四川光雾山冰雪节、正月十六登高节、通江旅游验客大赛、通江梨园古村首届民俗文化节,平昌粽子节等系列营销节庆活动已经成功打造为巴中精品节庆活动。三是大力投放旅游宣传广告,在CCTV1、CCTV13频道以及四川卫视天气预报栏目持续投放巴中旅游形象宣传片,在巴南、成南、达巴、达渝高速公路设置大型旅游宣传广告,在重庆、西安等大城市机场、城市轻轨、户外LED屏等投放宣传视频。四是更新《秘境巴中》旅游宣传册、新制作《巴中旅游地图》、新建巴中旅游英语资讯网站、升级巴中旅游微信平台。

    二、部门概况

    市旅游局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旅游执法支队),其他事业单位1个(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财务核算在局机关统一核算。

    三、2016年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决算总额为1975.1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861.2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13.93万元。

    2016年支出决算总额为1975.1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4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87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584.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6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巴中市旅游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市旅游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用于保障市旅游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用于保障市旅游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包括旅游宣传促销、旅游行业管理、旅游规划编制经费等。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共发生公务接待费3.0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共发生公务用车支运行维护费5.96万元。截止2016年底,市旅游局车辆保有量为1辆,全年车均运行维护费支出5.9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川省巴中市旅游局(本级).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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