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发市场活力,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按照《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降低交易成本有关工作的函》等相关要求,市财政局决定对历史沉淀投标保证金进行清退,特公告如下。
一、清退范围
2014年3月1日至2017年7月15日,缴存至“巴中市财政局”账户(中国工商银行巴中分行账号:2318597129100055618,中国建设银行巴中分行账号:51001763702059011111)的应退未退投标保证金。
二、退款流程及要求
(一)通过交易平台缴存保证金的投标人,需联系代理机构下载“投标保证金处理通知”(加盖业主单位公章),同时提供银行进账回单,经市财政局核实后予以退还。
(二)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直接缴存保证金的投标人,需提供保证金退还申请、银行进账回单,经市财政局核实后予以退还。
(三)退款时,若投标人名称或基本账户发生变更,需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材料。
(四)请投标人在2023年8月10日前将以上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292825047@qq.com;联系电话:0827-5266589。
三、注意事项
逾期不发起退款申请、不按要求办理退还手续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