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积极推行科技计划项目“揭榜挂帅”模式

发布日期:2024-04-15 10:07信息来源:办公室 【字体:  

为完善我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体系,创新科技管理组织模式和财政投入机制,市财政局积极支持在全市推行“揭榜挂帅”科技计划项目试点,印发《巴中市科技计划项目揭榜制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指导“揭榜挂帅”科技计划项目规范实施、有序推进。

一是深挖科研潜力股。坚持“谁有本事谁就揭榜”原则,对“揭榜挂帅”项目的揭榜单位在资质、规模、属地等方面不设门槛,揭榜科研人员在学历、职称等方面不受限制。目前已发布“揭榜挂帅”项目榜单13个,技术攻关类8个和成果转化类3个,涉及食品饮料、先进材料、机械制造等领域,共有9个揭榜单位对10个项目进行了揭榜。

二是赋予更大自主权。市科技部门负责发布需求征集、需求论证、榜单公布、遴选公示、验收考核等工作,组织发榜方和揭榜方对接。揭榜制项目管理主要以发榜方和揭榜方为主,发榜方与揭榜方充分洽谈,细化落实项目实施相关内容,签订揭榜协议,协议实行备案制,充分尊重双方约定,给予双方更大自主权。

三是严把项目考核关。进一步简化揭榜制项目财政资金预算编制工作,采取“里程碑”考核模式,立项后先给予立项财政资金的40%部分,项目完成经验收评为优秀或合格的,再安排剩余部分资金。项目到期后,组织专家和发榜方共同对项目进行任务验收和绩效考核,若出现项目终止或撤销的情况,经审核后,有关单位应退回财政结余资金或已拨付的财政科技资金,并将有关单位或个人纳入科研不良信用行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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