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
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财政法治建设,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财政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局党组定期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专题学习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巴中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决策要求,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业务工作全面落实集体决策,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三)认真落实财政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
认真落实《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法治建设的意见》(川财法〔2023〕12号)文件精神,深刻理解把握法治建设“强规范、抓落实、促融合、创品牌”工作要求,结合职能职责,深入加强财政法治建设。
一是开展制度清理。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起草实施、谁负责提出清理意见”的原则,对现行的制度进行了全面清理,形成巴中市财政局有效制度文件目录、废止文件目录、修订目录,并督促相关科室对需修订的文件及时进行修订公布。二是查找制度漏洞。扎实梳理业务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以清理结果为基础,认真查找业务管理中存在的制度漏洞,提出拟制定制度的计划。三是实行制度全覆盖。着力完善管理制度体系,切实堵塞制度漏洞,坚持财政资金“无制度不分配”,坚决防止资金分配随意性,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资金,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四是进一步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巴中市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实施细则》规定,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对以市财政局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以及由我局起草并由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逐条审核,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五是认真落实财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主体责任、牵头责任。认真落实“一把手”带头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理财;认真落实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定期研究财政法治工作;落实法规税政科牵头责任,发挥推进法治建设组织协调作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法治任务落实到各科室,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合法性审查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增强工作质效。六是动态调整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依法确定行政权力事项60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49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检查3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落实“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基本要求,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在权力清单基础之上编制责任清单,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权力监督和制约。七是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行政审批事项“代理记账机构审批”办事流程,尽可能减少行政相对人办理审批时需要提供的资料,并将其纳入“最多跑一次”事项。结合政府采购领域发现的问题,建立责任清单和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任务、措施,实行销号管理,有效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八是有序推进财政信息公开。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信息的广度和深度,加大向社会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力度,经过人大批准的预算和决算信息(除涉密信息外)均在规定时间内在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加强我局行政许可决定、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决定等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的相关主题分类项下集中统一公开。
(四)扎实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按照《巴中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要求,认真落实规划内容,保证法治宣传教育落到实处。利用职工大会、局长办公会、党支部会议等平台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法治的重要论述,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制度等学习宣传,进一步提升财政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引导社会公众更加熟悉、理解和支持财政工作。积极开展宪法宣传,引导干部职工参加宪法宣传知识竞赛。充分运用网络、微信、客户端开展普法活动,及时推送法律法规小视频、财政信息动态、有关法律法规、廉洁财政典型案例及办事指南等,对与民生相关的财政政策进行解读和舆论引导,开展新媒体普法。通过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学法,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在平台上参加学法考试。
二、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主要不足是财政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还有差距。党的二十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就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新任务,需要进一步加强财政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由于财政部门受人员编制的限制,无专业的法律工作人员,财政法治工作人员“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能力和水平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三、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局党组书记、局长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和依法治市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坚持常态化、系统性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坚持和加强党组对财政法治建设的领导,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财政法治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结合法治建设实际,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认真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多次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研究部署财政改革与财政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把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纳入全局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形成了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一是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结合财政管理工作实际,做好法治财政建设各项工作。二是提高依法理财工作水平。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进一步强化合法性审核工作,推动财政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法律法规,提高依法执法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财政普法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及法律法规宣传,健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扎实做好财政普法宣传工作。
特此报告。
巴中市财政局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