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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代理记账行业“无证经营”整改工作的通知

2022-11-03 09:41 来源: 会计科
巴财会函〔2022〕1号
各有关中介机构:
  为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管理,规范代理记账行为,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巴中市财政局将采取市、县(区)上下联动方式开展代理记账行业“无证经营”整改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改范围
  巴中市辖区内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含有“代理记账”等字样、但尚未取得代理记账行政许可的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中介机构。
  二、整改措施
  请各有关中介机构自查是否已开展代理记账业务,并采取以下措施落实整改工作。
  (一)如继续开展代理记账业务的,需申请办理代理记账行政许可。符合《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规定的申请条件且从事代理记账行业的中介机构,请于2022年11月20日前,通过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提交行政许可申请。
  (二)未取得代理记账行政许可的,停止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并调整经营范围。不符合申请条件或拒不办理代理记账行政许可的中介机构,于2022年11月20日前停止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并到市场监管部门调整商事登记经营范围,删除“代理记账”字样或者其他使人误认为是“代理记账”的字样。
  (三)未开展代理记账业务的,需调整经营范围。未开展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于2022年11月20日前到市场监管部门调整商事登记经营范围,删除“代理记账”字样或者其他使人误认为是“代理记账”的字样。
  三、整改要求
  请各有关机构对照上述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若发现中介机构未完成整改,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令第684号)、《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等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处罚。
  整改工作监督举报热线:巴中市财政局  0827-5260176。
  特此通知。

巴中市财政局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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