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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财政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73号提案的回复

2022-07-15 11:23
刘定松委员:
  您在巴中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大本级财政科技投入的建议”已收悉。感谢长期以来对财政工作及科技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建议回复如后:
  一、关于进一步增加本级对科技创新的专项投入强度方面。2021年1月26日,市科技局党组给市委报送了《关于将全市研发经费投入纳入财政预算情况的汇报》,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要抓好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确保发挥效益”;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市财政局、市科技局专题研究落实,根据全省各市州研发投入和全市财力情况,对我市研发经费预算进行了测算,2021年度、2022年度市级财政已分别预算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2000万元。中共巴中市委四届十二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巴中市委关于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市第五次党代会报告、2022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均对组织实施科技专项进行了安排部署。今年6月,市科技局在呈报市政府的《关于安排解决2022年财政科技资金的请示》中,拟安排实施科技攻关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支持全市重点研发创新活动,市财政局正按相关程序办理。
  二、关于进一步加大向上级争取对我市科技投入力度方面。2021年,我市争取并实施国省科技项目43项目,到位资金2324万元。2022年,已立项项目35个,到位资金1325.5万元。积极筹备了2023年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征集农业、社发、高新、软科学等领域项目需求20余项,力争纳入2023年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同时,加大了向上政策的争取力度,积极争取将创建省级创新型城市、巴中经济开发区建设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平昌经开区升级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争取西南作物基因资源发掘与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西南特色中药资源国家重点实验室在巴中布局基地,厅市共建秦巴山区特色畜禽健康养殖与山地种养结合四川省重点实验室纳入《巴中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市建设方案》,以省发改委名义印发。积极争取将加大省级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因素分配法的力度,逐步增加财政困难地区资金规模;中央引导地方发展专项资金分配向革命老区倾斜;加大“三区”科技人才计划、科技特派团等科技人才项目支持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建设创新型城市和创新型县(区),建设高新技术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和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适度放宽认定备案条件等内容纳入市委向省委争取的重大政策清单。
  三、关于进一步以优惠的政策增加民间资本投入黏度方面。2020年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巴中市关于推广应用科技创新券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巴科发〔2020〕9号),面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团队和创业者无偿发放,创新财政投入使用方式,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2021年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巴中市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十条措施〉的通知》(巴科发〔2021〕6号),从创新主体培育、创新平台建设、承担重大科技项目、落实税收支持政策等10个方面激励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企业科技创新。2021年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巴中市激励企业研发投入增量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巴科发〔2021〕13号),在巴中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对企业研发投入的增量部分按一定比例给予后补助。截至目前,已兑现各类后补助资金806.6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科技创新部署。一是兑现落实《巴中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巴中市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十条措施》等政策,强化政策激励,积极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加大研发投入;二是切实增加财政科技投入,制定出台《巴中市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围绕发展大局,适时实施市级科技计划专项,着力加强产业科技创新,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三是深化市级财政科技计划和资金管理改革,创新重大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机制,深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揭榜挂帅”制,推行“赛马”“定向委托”制度。



巴中市财政局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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