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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区财政局夯实财力保障“基本盘” 筑牢乡村振兴“压舱石”

2021-10-08 13:40

  今年以来,巴州区财政局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积极推动财政政策转型,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全力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财力保障工作,夯实财力保障“基本盘”,让乡村振兴这块“压舱石”更稳更牢。
  推动政策转型,巩固脱贫成果。在过渡期内继续坚持并进一步优化完善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切实满足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需求,支持脱贫人口发展生产稳定脱贫。妥善安排产业发展、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公益岗位补助等支出,防止返贫致贫。低保、医保、养老保险、临时救助等综合保障措施,通过原资金渠道持续予以支持。大力支持实施带动搬迁群众发展的项目,对集中安置区聘用搬迁群众的公共服务岗位和“一站式”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等费用予以适当补助。对规划内的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和调整规范后的地方政府债券按规定予以贴息补助。采取以工代赈、生产奖补、劳务补助等方式,促进返乡在乡脱贫劳动力发展产业和就业增收。继续向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安排“雨露计划”补助。
  加大支农力度,助力乡村振兴。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并逐年提高资金占比,支持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推动产销对接和消费帮扶,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支持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脱贫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主要包括水、电、路、网等农业生产配套设施,以及垃圾清运等小型公益性生活设施。教育、卫生、养老服务、文化等农村基本公共服务通过原资金渠道支持。优化制度衔接,研究出台了《巴州区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为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打下坚实的政策制度基础。
  抢抓政策机遇,保持投入力度。抢抓国家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构建国内大循环等政策机遇,围绕“十四五”规划、基础设施补短板、东西部协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政策导向,聚焦新基建、新型城镇化、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农业农村、公共卫生、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谋划储备重大项目,争取政策资金支持。按照“四个不摘”的要求和总体稳定的原则,积极筹措资金,优化支出结构,保持支农资金稳定投入。截至2021年8月底,全区预算已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1510.42万元,为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强化资金整合,突出产业扶持。充分调动农业、水利、交通等部门的积极性,形成建设合力,并采取以财政奖补撬动社会资金投入的方式,整合各项支农惠农资金投入农村道路交通、中低产田改造、规模种养基地、生态环境整治、水利饮水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农业农村生产生活设施条件。2021年,预计整合各类涉农资金3亿元。同时,继续探索通过财政支农资金形成资产折股量化的方式,有序推进资产收益扶贫。以产业振兴为抓手,构建可持续的产业发展长效机制,促进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在下达2021年度衔接资金时,用于农村农业产业发展项目上的资金比例占中央、省衔接资金的50.25%,较2020年度增加20个百分点,重点推进北部茶旅融合示范线、中东部道地药材示范线、南部粮油高产示范线建设。
  深化综合改革,激发内生动力。按照“村民自愿、村民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原则,扎实推进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全面实行村“两委”干部基本报酬由财政按月打卡发放;落实村干部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政策;建立村干部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制度;按照9—18万元的标准安排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依托乡村旅游、特色产业、“三变”改革、服务创收、扶贫带动等多种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积极谋划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2021年,实施13个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财政资金项目,预算已安排资金1040万元。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奖补等形式,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建设乡村道路、文化大院等公益性基础设施,为美丽乡村建设注入持久动力。
  加强财金合作,探索长效机制。充分利用小微企业“政银担”融资业务平台,实施好“助保贷”“创业创新贷”“财保贷”“农保贷”等金融产品支持乡村振兴发展;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利用贷款担保、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政策,撬动银行资本投入“三农”建设,切实解决好农业农村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通过美丽乡村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农村生活垃圾综合处理PPP项目和城乡污水PPP项目和设立壮大村集体经济奖补资金等多项举措,积极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逐步推进农村的医疗、教育、文体、交通等公共服务水平与城区接轨,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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