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财政局对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185号提案意见答复的函
苟竞辉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更好发挥我市企业应急转贷基金作用的建议》(第185号提案)收悉,我局作为提案的主办单位,会同市金融工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明确运作主体”的建议
我市2015年设立市级中小企业应急转贷基金并出台《巴中市市级中小企业应急转贷基金管理办法》,委托市鑫园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具体负责基金的运营管理,基金最终规模达5300万元。2015年6月至2017年10月,市级应急转贷基金共为21家企业提供应急转贷1.8亿元,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018年,原有应急转贷资金全部收回,注入至新设立的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基金。2019年,我市设立民营企业应急转贷资金及小微企业应急转贷基金,金额各500万元,由市经信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管理。2020年,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出资500万元作为应急转贷资金,实现转贷1笔490万元。
目前,我市应急转贷业务并未停止,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鑫园担保和秦巴农担)和一些民营小额贷款公司仍在开展应急转贷业务(秦巴农担及鑫园担保每年开展应急转贷资金总量可达1-2亿元),不足之处可能就是成本略高。
至于运作主体,开展应急转贷这种金融业务,考虑到专业人才和业务性质等,由非银行金融机构办理为妥。考虑到鑫园创业融资担保公司曾承担过政府性应急转贷业务且运营良好,按当前国有企业改革“同行业同板块”归类整合的要求,将应急转贷业务交由鑫园创业融资担保公司运营管理较为适合。
二、关于“扩大资金规模”的建议
由于目前财政资金筹措困难,应急转贷基金要达到3000万元的规模难度较大,拟采取、分步注资的方式,在今年调整预算安排资金500万元,设法收回1000万元应急转贷资金欠款(我局已经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及秦巴农业融资担保公司到欠款单位巴中市巴山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催收,达成巴山牧业公司分期偿还应急转贷资金的一致意见),初期规模设为1500万元,之后根据市场需求通过财力安排、吸收民营资本,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转贷资金规模。在合作方式上,将充分采纳您的意见,采取与银行合作的方式,努力达到将应急转贷余额做到注入资金10倍的目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放大作用。
三、关于“出台政策制度”的建议
按2015年出台的《巴中市市级中小企业应急转贷基金管理办法》,原巴中市市级中小企业应急转贷业务运转良好。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按照市场化原则牵头修订我市应急转贷资金管理办法,指导经办机构完善内控制度和风险防范制度,加强对基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应急转贷资金运行,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资金“过桥”困难。同时,鼓励和指导区县根据市场需求设立相应规模的应急转贷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