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获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第二批)2664万元

发布日期:2022-07-13 11:10信息来源:办公室 【字体:  

近日,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下达我市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第二批)2664万元,第一批已下达5922万元,今年我市共获该补贴资金8586万元,进一步保障了种粮农民合理收益。根据要求,一次性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补贴标准则结合资金额度、播种面积等情况综合确定,原则上县域内补贴标准统一。补贴依据为水稻、小麦、玉米和大豆等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具体结合实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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