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巴中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说明

发布日期:2018-02-06 17:09 【字体:  


巴中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8年收支预算经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8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巴财预〔20181号)于2018119日批复,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五十二条之规定,现将本部门2018年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地方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选举任免权;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提出审议意见,作出决议决定;对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组织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视察调研,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为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助推助力。

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巴中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为加快建设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奋力走出秦巴山区脱贫攻坚绿色发展新路子作出新的贡献。一是准确把握十九大主题,着眼中央、省委、市委工作大局,推动人大工作步入新时代;二是加强地方立法工作,推动民主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三是扎实搞好经济发展、民生事业发展、公正司法监督,助推经济社会发展走出新路子;四是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推动代表履职适应新要求;五是不断加强人大自身建设,在着力提升监督水平、着力提升履职能力、着力提升机关形象中展现新作为。

二、部门概况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市人大常委会内设机构15个,非独立核算单位,其预决算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统一填报。2018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78人(不含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行政人员57人,机关行政工勤12人,定项定额事业人员7人、事业工勤2人,供给车辆7辆。

三、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表1

(一)收入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总额1564.30万元,比2017年增加82.80万元,占总收入100%。(表1-1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1564.30万元,比2017年增加82.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3.70万元,占总支出78.87%;项目支出330.60万元,占总支出21.13%。(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64.3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01.70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4.6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3.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4.40万元。(表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64.30万元,比2017年增加82.80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住房保障等方面支出。(表3

(一)基本支出1233.70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882.1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42.70万元,绩效工资21.80万元,津贴补贴228.3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123.9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3.4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40万元,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70万元,奖金26.50万元,住房公积金74.40万元。

2.日常公用支出349.40万元,其中:办公费24.30万元,差旅费84.70万元,邮电费10.20万元,工会经费12.40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56万元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0万元,其中:医疗费2.20万元。(表3-1

(二)项目支出330.60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支出180.80万元,主要用于党建、依法治市、驻村第一书记、脱贫攻坚工作、公务接待、人大会议、机关物业管理及水电气、网络运行维护和资料印刷等支出;发展类项目支出149.80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视察、地方立法、人大预算联网监督、人代会无线表决系统租赁、执纪监督问责和其他专项工作等支出。(表3-2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绩效情况说明。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本部门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6个重点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重点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104.80万元。

项目名称

财政拨款

(万元)

项目总体目标

人代会会议无线表决系统租赁费

20

保证一年一度人代会顺利召开,圆满完成会议各项议程。

人大综合服务信息化平台服务费

16.80

提升人大代表履职效率,展示代表风采。

委室工作经费

30

保障各委室工作正常开展,完成委室日常工作。

执纪监督问责专项经费

8

保障派驻纪检干部正常开展工作。

地方立法工作专项经费

10

完成地方立法计划,制定地方性法规。

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经费

20

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提升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权。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66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较2017年预算增长0%

(二)公务接待费10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长0%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长0%。(表3-3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未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4)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未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5)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18年未预算政府采购支出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表6和表7)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现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定向保障类7辆、执法执勤类0辆、特种专业技术类0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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