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说明

发布日期:2018-02-06 17:05信息来源:预算科 【字体:  

 

巴中市委组织2018年收支预算经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8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巴财预〔20181号)于2018119日批复,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五十二条之规定,现将本部门2018年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主要职能。研究、指导全市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研究、指导各类新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协调、指导全市党员教育管理和主管党员发展工作;组织新时期党的建设理论研究;指导县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提出县(区)和市级各部门及市委、市政府直属单位以及其他列入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和领导干部任免的意见和建议;负责省委管理干部职务任免、考核、工资、待遇材料上报和手续办理;研究制定全市干部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指导乡(镇)以上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组织落实培养和选拔中、青年干部,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研究、指导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并参与制定组织、干部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主管干部教育工作;负责人才工作牵头抓总;归口管理市委老干部局。

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8年全市组织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市第四次党代会、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为重点,统筹推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不断提高组织工作质量和水平,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奋力走出秦巴山区脱贫攻坚绿色发展新路子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部门概况

巴中市委组织部是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2018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44人,供给车辆1辆。

三、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5.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1.8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6.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7万元。(表1)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695.8万元,比2017年减少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1.8万元,占总收入83.6%。(表1-1)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695.8万元,比2017年减少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5.2万元,占总支出79.79%,项目支出140.6万元,占总支出20.21%。(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5.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1.8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6.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7万元。(表2)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95.8万元,比2017年减少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支出。(表3)

(一)基本支出555.2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395.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44.2万元,津贴补贴111.2万元,绩效工资14.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养老保险56.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4.2万元,奖金10.8万元,住房公积金33.7万元,公务员补充医疗补助经费1.1万元。

2.日常公用支出159.6万元,其中:办公费38.8万元,差旅费39.4万元,邮电费5万元,工会经费5.6万元,福利费4.2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8.00万元,公务交通补贴34.9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 7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0万元。(表3-1

(二)项目支出140.6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支出65.6万元,主要用于党建、依法治市、驻村第一书记、培训、公务接待、网络运行维护和资料印刷等支出;发展类项目支出75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前期工作等支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及“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经费10万元,引进人才工作经费20万元,公开遴选年轻干部及人才、公务员管理、选调生考录、市管干部年度考核等经费20万元,全省组织系统大组工网分级保护与业务应用平台建设运行维护及全市组织系统业务培训费15万元,基层党建工作及基层工作考录经费10万元。(表3-2)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相关规定,本部门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5个重点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重点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75万元。

项目名单

财政拨款(万元)

项目总体目标

基层党建工作及基层工作考录经费

10

实施“新时代治蜀兴川执政骨干力量递进培养巴中计划”;面向基层定向考录48名乡镇机关公务员。

公开遴选年轻干部及人才、公务员管理、选调生考录、市管干部年度考核等经费

20

聚焦“专业化”抓提能培训,举办党的十九大精神、“六大突破”等专题培训班、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示范培训班等各类班次11期、培训2100人次;精心举办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全域旅游发展等5个“走出去”培训班。大巴山干部学院开办培训班次116期,市内外参训学员9200余人次,对外影响力极大提升。聚焦“专业化”抓战略储备,实施“新时代治蜀兴川执政骨干力量递进培养巴中计划”;完成52名选调优秀大学生考录工作;实施专业干部人才培养储备“三个一批”计划,调任25名优秀事业人员到乡镇担任党政副职;选派30余名干部到省直部门、成都市等挂职锻炼、14名中青年干部到信访一线实践锻炼、5名同志到浙江丽水挂职锻炼、132名优秀干部到凉山州开展脱贫攻坚综合帮扶。

全省组织系统大组工网分级保护与业务应用平台建设运行维护及全市组织系统业务培训费

15

构建快捷高效的网络舆论引导、网络舆情处置机制,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网络舆论环境。

 

引进人才工作经费

20

统筹245个岗位面向全国公开引进专业人才,引进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高层次人130名。成功举办首次赴“成渝西”等地高校开展“智汇巴中·才领未来”专项引才活动,积极参加省委组织部举办的“美丽四川·创业天府”四川人才活动周,签订意向协议576份,是历史最好成绩的6以上。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及“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经费

 

10

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认真贯彻省委《关于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关于彻底肃清周永康流毒影响持续净化四川政治生态的决定》,制定出台《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实施方案》《严格党内监督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和发展良好政治生态的决定》,强化各级领导干部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和政治自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章作为党员干部经常性学习内容,广泛开展“遵党章、学党章、讲党章”活动,12.9万册党章送到每名党员手中,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党内政治文化融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党内集中教育、党员干部培训,与学党章、学党规、学党史、学传统结合起来,广泛开展“缅怀革命先烈、重温入党誓词”“讲红军精神·砺政治品格”浸润教育,全市1.3万余名党员干部走进党性教育基地接受教育、5000余名党员干部到廉政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13万元,较2017年预算总额减少3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长0%。

(二)公务接待费5万元,较2017年预算减少37.5%,主要原因是按照相关规定严格管理公务接待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长0%,主要原因是财政保障公务运行。(表3-3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未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4)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未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5)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18年未预算政府采购支出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表6和表7)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定向保障类1辆、执法执勤类0辆、特种专业技术类0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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