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市级保留和取消证明事项清单解读

发布日期:2020-08-18 16:24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市级保留和取消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我市清理编制了《巴中市保留市级证明事项清单》和《巴中市取消市级证明事项清单》,经市政府同意,向社会公布。

一、清理原则

对无法律法规规章上级规范性文件依据的证明事项、可用其他方式替代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未列入清单内的证明事项,一律不得要求办事群众提供。

二、清理过程

按照市政府“八个一批”工作要求,市司法局先后两次向市级行权部门、有关单位发函要求行权部门、有关单位对市级行权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深度清理,并结合各单位的清理情况,提出市级证明事项建议保留和取消清单,报市政府审批。

三、清理结果

市级保留证明事项13项,取消证明事项4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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