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至26日,市财政局采取召开座谈会、现场查阅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料、会计凭证等方式,对各县(区)购买服务项目开展情况及2020年—2021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督导。
督导组要求相关单位对政府购买服务行为不规范、程序不严谨、政府采购网公示的购买服务主体与实际签订合同的购买服务主体不一致、城镇性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滞留等问题逐一进行整改,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相关要求及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办法强化落实。同时针对一些特殊个案和共性问题深入探讨,提出进一步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及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的具体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