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获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4亿元

发布日期:2022-05-23 17:28信息来源:办公室 【字体:  

  近日,省财政厅下达我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4亿元,其中中央10.3亿元、省级3.1亿元。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以及以工代赈、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等,拟下达巴州区(含经开区)2亿元、恩阳区1.97亿元、南江县2.23亿元、通江县3.57亿元、平昌县3.6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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