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1-12-07 09:40信息来源:法规税政科 【字体: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我局于近期对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健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组织机构。成立了巴中市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法规税政科,其主要职统筹协调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设立为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每年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事项,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相关精神,将其作为财政法治建设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始终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三)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和人员保障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专项用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支,设立法规税政科并落实专人专职从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效保障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依法理财工作扎实开展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了《巴中市财政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实施细则》,对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确保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一致。今年以来,对我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向省财政厅和市司法局备案,并在我局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定期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对不符合当前法律、法规、规章等相关规定不符的及时予以废止或修订。

(二)依法开展行政决策。执行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要求,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出台重大政策、改革措施和重要规范性文件时,都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局法制机构的职能作用,重大行政决策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超出法定权限或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不得做出决策。

(三)积极推进财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放管服”改革的相关要求,优化我局的行政审批事项“代理记账机构审批”的审批流程,尽可能减少行政相对人办理审批时需要提供的资料,并将其纳入“最多跑一次”事项。

(四)有序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制定了《巴中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局各科室信息公开的职责。按照《预算法》和省厅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信息的广度和深度,断加大向社会公开财政预算信息力度经过人大批准的预算和决算信息(除涉密信息外)均在规定时间内在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三、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一)积极参与全国普法办、财政部、财政厅组织的法治宣传。对于全国普法办、财政部、财政厅组织的法治宣传活动,我单位都积极组织各县(区)财政局和全局干部职工参与,通过参与法治微视频征集、在线法治知识竞赛以及法治征文等形式的活动,进一步增强了财政干部的法治观念。

(二)积极参加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12.4国家宪法日活动中,我单位积极参与市司法局组织和各类活动,在开展宪法宣传活动的同时,我单位聘请法律专业人员赴挂包社区、扶贫帮扶点开展了侵权责任法、继承法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了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

(三)编制本单位普法责任清单。认真梳理了涉及财政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惠民政策,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将相关法治宣传任务分解到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单位,并将其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局年终目标考核。

(四)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发挥领导干部“头雁效应”,通过组织领导干部参加法律讲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形式,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示范作用,带动全局职工学习宪法、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有关论述,同时突出抓好班子成员学法用法活动,在全体机关干部中进一步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社会氛围,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内容。一是全面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二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法规。聘请专家重点讲解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三是深入学习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利用宪法日组织开展宪法、监察法等法律知识学习。四是认真组织财税法律法规知识学习。重点学习了《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市级机关单位财务人员学习《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确保市级机关单位财务人员全面理解、准确掌握该条例的立法精神和各项规定。

(六)创新了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标语、展版、宣传橱窗、公示栏以及印发宣传手册、宣传单、宣传卡等,广泛宣传国家财政法律法规。更好运用网络、微信、客户端开展普法活动,及时推送财政信息动态、有关法律法规、廉洁财政典型案例及办事指南等,同时对与民生相关的财政政策进行解读和舆论引导,开展新媒体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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