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会计相关考试是否需要继续教育

信件编号: 20200710160057737 来信时间: 2020-07-10 16:00
信件类型: 咨询 姓名: 张****
内容: 根据《巴中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会计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第三点、第(一)小点“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 学分(1学时分=3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公需科目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川人社函〔2019〕77号)执行,必修公需科目为“人工智能与健康”,不少于30学分”,请问通过了会计相关考试(如中级、税务师),且专业课程学分已达到90学分,现在是否还需要学习公共课程满30学分?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巴中市财政局    答复时间:2020-07-14 01:47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咨询的你通过了会计相关考试(如中级、税务师),且专业课程学分已达到90学分,现在是否还需要学习公共课程满30学分的问题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 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公需科目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川人社函〔2019〕77号)执行,必修公需科目为“人工智能与健康”,不少于30学分”,因此,按照人社部门要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当要完成必修公需科目以及相应学分的学习。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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