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的有关规定,经巴中市财政局汇总,2019年市本级各预算单位(含经开区)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决算总额为3160万元,同比下降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00万元,同比下降2.4%,主要是上级安排开展项目投资洽谈和国际友城建设交流活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4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86万元),同比下降6%;公务接待费420万元,同比下降0.4%。
2019年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市级各部门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原则,从严控制“三公”经费。